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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项目管理论坛版规(发帖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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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8 12:18
  • 签到天数: 117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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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 14:4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来到中国IT项目管理论坛。

    在大家浏览论坛的时候如果发现您发的帖子或者回帖被删除,那么一定是属于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情况:
    1、您的发贴行为违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您发表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3、您的帖子是重复帖;
    4、您的帖子是恶意灌水的帖,其目的只是为了单纯的赚取积分或其他目的;
    5、您的帖子毫无新意;
    6、您的帖子是广告帖或者涉嫌广告帖;
    7、您的帖子与本版块的思想实质不符;
    8、您的帖子涉嫌对版内人士或者公众人物或者其他个人进行了过分的或者侮辱性质的人身攻击与伤害;
    9、您的帖子虽然没有直接涉及以上内容,但是提供了相关链接。

    所以,如果您的帖子属于以上一种或者几种情况,版主有权删除该管辖讨论版中的任意内容,从而做到删除不应在该版出现的文章、建立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等相关事务。

    如果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本网概不负责。

    如果您的帖子因为不符合斑竹当时的心情,而被斑竹删除的,可以向总斑竹或者管理员提出疑义,但请不要在版块中发帖提出疑问,最好是通过发信息或者私聊的方式和管理员和总斑竹交流。

    如果您的帖子属于以下内容,虽然不是灌水,但是斑竹有权按照灌水帖处理该帖:
    1、标题过长或带有太多标点符号造成版面混乱的。
    2、标题无意义,或标题和内容无任何联系的。
    3、对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的。
    4、提出问题而不提供足够信息的。

    如果您的帖子被斑竹加了精,说明您的帖子符合以下条件,并且受到大家的欢迎:
    1、内容比较有意义的原创作品;
    2、有助于增加论坛的安定团结,受到广大坛友欢迎的帖子;
    3、很少有人看过,而且内容非常有深意的转帖;
    4、管理员和斑竹一致认为应该加精的帖子。

    亲爱的朋友们,中国IT项目管理论坛是项目管理爱好者、从业者、研究者……交流的空间,希望大家可以象爱护自己的家一样爱护她。

    最后,祝大家玩的愉快!

    2010年3月2日

    踩过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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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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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0-3-3 21:54:35 | 只看该作者
    考了2次,综合不过,丢人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升级  30%

    藤椅
    发表于 2010-3-30 17:06:27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5-24 08:36:02 | 只看该作者
    星管~~我在太原版发了个帖子叫我的家乡太原的地方介绍帖子怎么没有啊?帮我看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升级  28%

    报纸
    发表于 2010-6-15 22:22: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0-9-7 22:01:1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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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0-9-19 11:28: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2-23 13:52
  • 签到天数: 68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0-10-31 13:09:55 | 只看该作者
    顶,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升级  4%

    9
    发表于 2010-12-14 16:00:50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5月的QQ群有了吗?新人报到啊。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升级  4%

    10
    发表于 2011-2-10 11:02:09 | 只看该作者
    考了一次才30多分,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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