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21号)的有关规定,2008年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按计划圆满结束,现就2009年培训及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央企业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派劳动保障部L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并结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07]8号)、《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的有关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上岗与认证相结合” 的基本原则,认真制定和切实完成本系统2009年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计划。
二、各中央企业要认真总结2008年培训及认证工作经验,对已获得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在企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岗位方面优先选拔和任用。
三、2009年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拟分四期进行,每期均安排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三个等级的培训和鉴定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4月30日
面授培训时间:2009年5月16日至23日(16日为报至日)
鉴定考试时间:2009年5月24日
(二)第二期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6月30日
面授培训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17日(10日为报至日)
鉴定考试时间:2009年7月18日
(三)第三期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8月31日
面授培训时间:2009年9月11日至18日(11日为报至日)
鉴定考试时间:2009年9月19日
(四)第四期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0月31日
面授培训时间:2009年11月14日至21日(14日为报至日)
鉴定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2日
四、特大型企业可结合自身业务流程特点以及全员信息化培训的要求提出本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课程设计方案,报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协调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工作办公室)审核,由认证工作办公室对培训课程及鉴定试题作适当调整后,再组织专场培训和鉴定考试。
五、其它事项
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采取面授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学员报名后即可自主参加网上培训,自行掌握网上学习时间。
各中央企业要加强与国资委企业改革局、认证工作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本系统具体工作安排通报认证办公室。
有关安排及相应变动详情将在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站(hhttp://www/cio.cn)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一)认证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海英 石建警
联系电话:(010)64733625、64728059、64729079;
(010)64745537-1003;13601112690
传真:(010)64745069
E-mail:qhy@cio.cn; sjy@cio.cn
(二)国资委企业改革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小彤
联系电话:(010)63193198 传真:(010)63193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