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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美国中小学评价的一个新视角——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共存<br/></strong><p><br/>(2004-03-30 10:09:40)<br/></p><p><br/>长期以来,在美国中小学评价中,往往强调外部评价,忽视内部评价,或者把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截然分开。但是,随着学校的自治,尤其是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甚至教师部逐渐认识到,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都有各自存在必要性,而且可以互相获益。鉴于此,美国中小学评价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视角,即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共存。 </p><p><br/>一、共存的必要性 </p><p><br/>外部评价(或专家评价)是由项目外部的监督机构、政府或援助机构参与进行的评价。在美国,学校外部评价的执行者可以是学区、州教育局和利用专业评价者或地区督学或地区、州国家评价局的教育部,也可以由学校自己委托的独立的评价顾问、评价单位或者学校的管理委员会来执行。外部评价的目的主要是对学校进行控制,督导学校改造职责的情况,当然人们也希望通过外部评价能够激励教师和校长改进他们的工作。普遍流行的外部评价的方式主要有教学效能核定(accountability),确定国家、地区标准或参照样板。 </p><p><br/>内部评价(或自我评价)主要是为管理的要求而设计的,由项目人员来进行,其目的主要是在于给管理人员提供经常性的反馈意见,以便采取纠正措施。学校内部评价的执行者可以是一个教师,一组教师,学校专业人员之外的其他成员,校长或其他的学校管理人员,或者是由学校指定的作为学校评价者的特殊人员。 </p><p><br/>几乎在学校外部评价风靡全球的时候,美国则倾向于学校里采用内部评价或自我评价的形式。参与性评价、赋权评价(empowerment evaluation)、整体质量管理、行动研究等是把内部评价方法运用到学校所作出的一些尝试。这些尝试与其他流行的观念,诸如反思、教师专业化和教育性的管理者、领导者相一致。 </p><p><br/>随着教育体制的分权化和学校的自治,学校的权力逐渐扩大,美国的教育主管部门、公众及家长也希望学校承担更大的责任,对他们的行为作出解释。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内部评价的必要性更加凸显,一是它能给学校管理者提供反馈意见,使评价直接为改进学校的工作服务;二是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因为它可以提高教师的课堂外决策制定过程的参与性,可以培养教师间的协作和合作等;三是比起外部评价者提供的建议,内部评价者提出的建议既切合实际又中肯;四是发展学校内部评价机制能更好地满足学校的信息需要。 </p><p><br/>然而,美国教育界在认识到开展内部评价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外部评价。因为由项目管理者所作的自我评价,毫无疑问易受到本组织的利益和评价者职位的限制,从而不利于他们去客观地考虑创新的方法。另外,像美国这样民主的社会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监控和教学效能核定的要求以及公众了解学校的权利也必须得到关注。尽管内部评价能够给家长和学校所在社区提供信息,也能够促进教学效能核定,然而,如果没有外部评价,它的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就是有限的。 </p><p><br/>二、共存的基础 </p><p><br/>内部和外部评价都有存在的必要性,而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的特点和差异性又决定了它们可以互相受益,这也正是二者能够共存的基础。 </p><p><br/>内部评价怎样能从外部评价中获益?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p><p><br/>第一,刺激内部评价。由于评价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资源,如资金、时间和技术人员,但是对评价实用性的研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为评价的实际价值提供有力的支持。在这种“出力不讨好”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很难会自愿地进行自我评价,由他人进行的外部评价更难被学校接受。经验表明,如果学校面临外部评价的要求,他们很可能更倾向于开展内部评价以帮助他们应对外部评价。比如,一些学校认为,如果他们开展内部评价,或者仅仅是建立一个内部评价组,都有可能会免除外部评价。 </p><p><br/>第二,扩展内部评价的范围。内部评价通常有这样的优势:对当地学校的背景和学校的独特性比较敏感,但它的不足是对学校全面质量的看法比较狭窄。相比之下,外部评价能给学校提供有关国家标准或参照样板的信息,或者从其他学校获得的比较数据(如学生成绩)。这可能会帮助学校解释自己的数据,为判断学校的质量提供基础。 </p><p><br/>第三,使内部评价的效度合理化。尽管内部评价有自己存在的理由和资格,但是人们总是怀疑其公正性和客观性。外部评价也可能存在偏见,但是对客观性的指责更多的是针对内部评价。这样,不但威胁了内部评价的可靠性,也危及了它的存在,因为不值得信赖的评价很难获得它存在所必须的资源。 </p><p><br/>外部评价怎样从内部评价中获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p><p><br/>第一,扩展外部评价的范围。人们经常批评外部评价,指责它倾向于只关注共性不关注个性。相反,内部评价对地方的问题意识比较强,它能够提供各个学校的特殊信息和数据,通过汇集这些由内部评价获得的结果,外部评价能够捕捉到更多、更具体的信息,也有可能发现某一学校的数据与地方一般标准之间的相关性。 </p><p><br/>第二,提高研究结果的解释性。外部评价通常有这样的优势,它通过与其他学校或者全国的标准或参照样板进行比较,来对某一学校质量的研究结果作出解释。尽管这样的解释通常是重要的,也是合理的,但是有可能会忽略能够反映出来的学校特殊需要的观点。正是内部评价能够补充当地的学校和社区的观点。 </p><p><br/>第三,提高评价的实用性。对那些设立内部评价组的学校来说,评价是学校教育和管理生活的一部分,这些学校有机会去更好地理解评价的意义和它对教育的重要性。同样,这些学校也有更多的机会去理解外部评价对学校生活的潜在实用性,而不是去抵制外部评价。 </p><p><br/>通过建立内部评价组或其他评价机制,学校能够更好地理解教育评价的意义。学校获得了理解外部评价报告的技能后,如果需要的话,他们会讨论外部评价结果。另外,开展自我评价,很可能会提高学校的自信,当碰到来自外部评价的消极的结果时,学校也会比较主动地去利用评价。 </p><p><br/>三、共存的条件 </p><p><br/>在实践中,美国中小学界还认识到,即使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能够相得益彰,但有时两者也难免相互冲突。所以,如果内部和外部评价要建设性地共存,还需要满足一些对话的条件。这些条件与评价的三个方面有关:观念、方法论和交流。 </p><p><br/>1.在观念上必须获得的条件 </p><p><br/>第一,评价不是评判的手段。评价关注的是质量,因而应该提供基于与学校和学校教育各方面相关的多元准则的评判报告,而不是对学生、课程或学校进行全面评判。实际上,这种全面评判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如果目标是形成性评价,全面评判所给出的综合分数,一般不能为学校教学的改进提供指导;如果目标是总结性评价,作出全面评判实际上就像作出了决定,但是作决定并不是评价者的责任。 </p><p><br/>第二,评价具有局限性。一些评价者倾向于评价主体作出客观描述和无偏见评价的承诺。虽然评价者希望通过他们强有力的评价方法和工具来获得他们所作出的承诺,但是这种承诺是远远超出目前评价方法所能做到的,因为专业技术水平决定了评价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 </p><p><br/>第三,提供建议应该是评价的部分责任。帕顿(Patton)认为:“写得很好的,来源可靠的建议和结果很可能是一块磁石,吸引着评价的所有其他方面结成为一个有意义的整体。”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提供合理的、具体的、实用性的建议是构成完整的评价所必须的。 </p><p><br/>2.在方法论方面需要的条件 </p><p><br/>第一,评价应该是一个实践的过程,而不是一次性的尝试活动。这一过程包括提供研究结果,分析研究结果,与有关的听众讨论,用其他的研究结果与之比较;搜集额外的信息,获得更多的发现,处理新增加的复杂现象。 </p><p><br/>第二,内部与外部评价者的互动应该建立在相互学习的基础上。对话的双方不一定在权威上必须平等,但是存在的这样的对称假设:每一方都要从另一方学习一些东西,而且要教给对方一些东西。结果是通过对话,双方都学到越来越多的知识。 </p><p><br/>第三,评价应该关注相关问题和恰当的数据。对于学校评价来说,如果外部评价处理的主要是无关紧要的数据,或者评价预先关注的是方法论哲学,而不是实质性问题和重要信息,校方可能会对评价失去兴趣并且停止参与任何对话。 </p><p><br/>3.在交流层面上必须的条件 </p><p><br/>第一,双方必须相互尊重和信任。双方都必须相信每一方对重大问题的评价存在兴趣,而且能够对这一评价做出自己的贡献。专业外部评价者要摒弃那种高高在上、自负的心态,应该尊重学校内部评价组的教师。同样,参与学校内部评价组的教师也应该支持专业评价者的工作。 </p><p><br/>第二,评价对参与对话的双方都必须是公平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遵守正当的行为标准,确保评价的开展能够做到合法、合乎道德,并且适宜地关照与评价有关人员的利益以及那些可能会受评价结果影响的人员的利益。另一方面,双方也都必须明确评价的目的是什么,评价的期望利益是什么,评价付出的代价是什么,以及这些代价将由谁来承担。 </p><p><br/>第三,双方都应该承担一些处理评价后果的责任。外部评价机构必须承诺某种伙伴关系,共同解决评价揭露出的问题。即使评价者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是有限的,他们也应该提供有用和实用的建议,以帮助学校发现解决问题所需要的资源和技能。 </p><p><br/>四、结论 </p><p><br/>以往美国教育界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似乎每个人都痛恨外部评价,然而也没有任何人相信内部评价。但是,在评价的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两种类型的评价在学校、教师和教育系统的生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二者能够互相补充、互相获益,在一定的条件下,二者还可以平等对话。 </p><p><br/>鉴于此,那些提供外部评价的人,应该认识到给学校和教师赋予更多的权力,使他们以平等伙伴的身份参与评价过程,从而更好地利用评价结果来改进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学校和教师抵制外部评价,那么评价的实施就比较困难,评价也很难有实效。同样,那些认为内部评价是学校自治和教师专业化手段的人必须承认外部评价的合理性,必须尊重教育行政部门、公众和家长了解学校的权利,而且为了更好地实施自我评价,内部评价者也应该把外部评价者作为对话的伙伴而不是反对的目标。 </p><p><br/>参考文献: </p><p><br/>[1]patton,M.Q(1997).Utilzation-focused evaluation.Thousand Oaks,CA:Sage. </p><p><br/>[2]Fetterman,D.,Kaftarian,S,J,&Wandersman,A.(Eds),(1996).Empowerment evaluation.Thousand Oaks,CA:Sage. </p><p><br/>[3]Nevo,D,(1995).School-based evaluation:A dialogue for school improvement Oxford:Pergamon. </p><p><br/>[4]陈玉琨.教育评价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p><p><br/>[5]翟葆奎,陈玉琨,赵永年.教育学文集·教育评价.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744—78. </p><p><br/>(杨海燕 《教学与管理》) <b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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