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_2024年软考学习应考交流_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70|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通讯公司"内鬼"成个人信息非法泄露源头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4 12:54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8-22 18:4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阳光 于 2010-8-22 18:52 编辑

    电话诈骗类案件近期泛滥,致使众多受害者上当。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有案件显示,通讯公司内部存在“内鬼”,是个人信息非法泄露的源头。

    司法机关将可以通过“两高”刚刚确定的两个新罪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从源头上遏制电话诈骗犯罪。

    1 “猜猜我是谁”

    “你好,很长时间没见面了,猜猜我是谁?”电话里传来似乎熟悉的声音……你如果说出一个熟人的姓名,对方就会顺水推舟地承认下来,并开始套近乎。骗取你的信任后,对方就以嫖娼被罚、发生交通事故等为由骗你汇款。这就是以“猜猜我是谁”为名实施电话诈骗的犯罪活动。

    案例:8000条个人信息成被骗候选

    2008年4月份以来,电白籍的杨松德(在逃)出资提供食宿、日常费用、作案用手机、电话卡、银行账号,以及事主手机号码和住址资料等,纠集20多名犯罪嫌疑人,在中山疯狂作案,仅抓获当天,就从作案窝点搜出银行账户存折23本、诈骗用手机95台、诈骗用电话卡45张、充值卡235张、近8000条个人信息。近期,该院批准逮捕了苏海成等14名实施电话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他们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明,但利用人的同情心和爱面子的心理弱点,屡试不爽。犯罪嫌疑人各自用手机拨打事主的手机,询问事主“你猜猜我是谁啊”,事主说出某人的名字后,他们就冒充事主的朋友,过一两天后,编造因外出嫖娼被抓要交罚款、或出了交通事故急需赔偿等理由来诈骗事主钱财。

    2 “我是你领导”

    还有的诈骗者则利用手机改号软件,根据党政领导通话清单,把对方来电显示更改为某一领导手机,冒充该领导,模仿其语气,以外出办事、亲戚到访为由,诈取钱财。

    案例:冒充镇委书记“借款”53万

    今年2月初,谢某军、邵某松等电白籍人密谋诈骗后,先由邵某松收集某镇镇委书记的手机号码,之后由谢某军在互联网上购买该书记的通话记录,并请人将该团伙拥有的一手机号修改成该书记的手机来电显示。

    随后,他们用已被修改来电显示的手机,根据该书记的通话记录,分别给与该书记有电话联系的被害人韩某惠、刘某伟、黎某洪打电话,以该书记名义借钱。韩某惠等人见是该书记的手机号,遂信以为真,共汇款53万元至邵某松指定银行卡账户。近日,公安机关将谢某军等6人抓获归案。

    经查,在东莞市批捕的电话诈骗案件中,诈骗团伙所使用的某镇委书记的通话记录,是由互联网从犯罪嫌疑人刘某丰、焦某阳、郑某红手中购买的。

    郑某红是深圳某通讯公司派驻东莞工作员工,他利用工作之便,盗打客户通话记录后以每份100元卖给焦某阳;焦某阳再以每份250元卖给刘某丰;刘某丰再以更高价出卖给他人牟利。省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刘某丰等人的行为虽然没有实质参与诈骗,但是客观上助长了诈骗分子,已触犯了刑律,属“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确定的“出售、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信息是实施电话诈骗的源头,司法机关将可以依这两项罪名,从源头上打击电话诈骗。”该检察官告诉记者。

    经查,在东莞市批捕的电话诈骗案件中,诈骗团伙所使用的某镇委书记的通话记录,是由互联网从犯罪嫌疑人刘某丰、焦某阳、郑某红手中购买的。

    郑某红是深圳某通讯公司派驻东莞工作员工,他利用工作之便,盗打客户通话记录后以每份100元卖给焦某阳;焦某阳再以每份250元卖给刘某丰;刘某丰再以更高价出卖给他人牟利。省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刘某丰等人的行为虽然没有实质参与诈骗,但是客观上助长了诈骗分子,已触犯了刑律,属“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确定的“出售、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信息是实施电话诈骗的源头,司法机关将可以依这两项罪名,从源头上打击电话诈骗。”该检察官告诉记者。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顶 踩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4 08:31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升级  0.01%

    沙发
    发表于 2011-7-3 08:50:37 | 只看该作者
    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2 11:24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升级  0.01%

    藤椅
    发表于 2011-7-3 08:50:3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18 16:58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升级  0.03%

    板凳
    发表于 2011-7-9 06:20:22 | 只看该作者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3 08:22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升级  0.02%

    报纸
    发表于 2011-7-10 22:16:3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你加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6 00:10
  • 签到天数: 52 天

    [LV.5]常住居民I

    升级  0.11%

    地板
    发表于 2011-7-10 22:16:36 | 只看该作者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5 08:52
  • 签到天数: 10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升级  0.04%

    7
    发表于 2011-7-10 22:16:36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妈呀,爱死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18 16:58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升级  0.03%

    8
    发表于 2011-7-11 13:48:38 | 只看该作者
    先看看怎么样!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1-7-16 08:1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升级  0.1%

    9
    发表于 2011-7-20 15:07:52 | 只看该作者
    哥最近喜欢上了顶贴,因为,如果帖子火了,那有哥的功劳。如果帖子被顶沉了....哥也会很有成就感...因为是哥搞沉的~~大家切记~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24 10:17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升级  0.11%

    10
    发表于 2011-7-20 15:07:5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_软考交流平台. ( 鄂ICP备11002878号-1  公安备案号:42011102001150

    GMT+8, 2025-7-7 14:21

    Software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SKIN BY DSVUE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