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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研招简章公布现五大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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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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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8-28 11:4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肖笛)昨日,记者在教育部官网上了解到,《2012年的全国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定于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考试(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与2011年招生简章相比,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五个方面的重大变化。

    第一,全国研究生录取由原来的三区变为两区。2011年规定,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等11省(市);二区包括重庆、四川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等10省(区)。2012年,将原来的一区和二区合并成为新的一区,原来的三区成为新的二区。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第二,报考条件规定更加严格。由“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改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第三,对考生准考证的管理更加严格,新增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的规定。

    第四,将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五,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转入在复试中进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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