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0〕1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9:00-3月18日17:00受理参加5月21日(上半年)考试的考生报名;2011年8月8日9:00-9月2日17:00受理参加11月12日(下半年)考试的考生报名。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交费及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交费确认,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在省人事考试局进行网上交费。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上半年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1年3月18日17:00;下半年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1年9月2日17:00。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省直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交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上半年在3月29日前,下半年在9月9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专业、时间及科目 (一)5月21日(上半年)考试专业、时间及科目
(二)11月12日(下半年)考试专业、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三)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省直及部分地级以上市设考场。具体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五)咨询 报考咨询:020-83549674。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征订咨询:广东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电话:020-83548221,83163460,网址:www.gdie.org,联系人:梁老师,吴老师。
附件:1. 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 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4. 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需求表(略) 5.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6.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和编码对应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考试△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省计算中心,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附件2 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考级别: 专业资格名称: 报名序号: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学校)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学校院系)审核”栏由单位(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略)附件5(略)附件6(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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