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_2024年软考学习应考交流_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

标题: 利用漏洞盗窃游戏点数5.8万余元 "网游迷"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退隐网络    时间: 2010-12-2 20:17
标题: 利用漏洞盗窃游戏点数5.8万余元 "网游迷"获刑
两年前,一次偶然发现让网游迷邓某心跳加速手发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给网络游戏购买点数,即使输错卡号密码也能充值成功。兴奋之余,邓某借机疯狂给账号充值,并在淘宝网上挂单叫卖,造成他人损失5.8万余元。两年后,以为没事的邓某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被告人邓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2万元。

“宅男”发现充值漏洞

2008年7月15日,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易宝支付)的技术人员突然发现,“聚信卡”购买游戏点支付系统出现异常,有人故意输入错误卡密信息,非法获取商户发送的物品。而网络的另一端,正在“空手套白狼”的就是网游迷邓某。
邓某,1988年生,上海奉贤人,高中毕业后无业在家,平时酷爱打网游。2008年7月8日,网游“炎龙游戏”公测,邓某兴致勃勃要第一时间尝鲜。看到可以用上海电信发行的“聚信卡”给游戏充值,他马上进行了操作。充值成功后,邓某又鬼使神差地在充值页面随意输入卡号和密码,并填写游戏最高充值额度298元,按下回车键后,这次充值竟然也成功了。原来,那几天由于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不小心输入了错误代码,导致支付审核出现了故障。巧合的是,这一漏洞正好被邓某无意中发现并利用。

千万大单引起警觉

身为网游迷,邓某此前一直在淘宝网购买游戏点数,自从发现了给网游“免费”充值的方法后,他觉得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从7月8日到14日,兴奋的邓某采用相同方式,连续充值238笔,致使易宝支付损失5.8万余元。窃取来的点数,邓某除了用于自己玩游戏,还在淘宝网上挂单销售,共计获利1.1万余元。此后,邓某又尝试在其他网络游戏中进行“免费充值”,竟然也获得了成功。看到钱财来得如此轻松,邓某越想越兴奋,他决定玩把“大”的,于是在网络游戏“仙灵传说”中一次性充值1000万。
异常变化终于引起了易宝支付的注意,7月15日,这家公司采取措施,追回“仙灵传说”中未发货款1091万余元,随后又关闭了邓某的游戏账号。可笑的是,邓某非但没有悔悟,反而不断与易宝支付客服联络,质问“聚信卡”充值为何被关闭。
2010年5月13日,易宝支付就此事向上海警方报案。5月19日,邓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

主动投案获得轻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不过,邓某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其全额退赃,且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法官点评


宣判后,本案主审法官丁晓青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丁晓青认为,本案区别于传统的盗窃罪,被告人邓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故障,窃取商家游戏点数。虽然游戏点数仅供玩家玩游戏时用,为虚拟的财产,不具有传统意义物及货币的属性,但是游戏点数本身可以兑换成现实中的货币,具有财产价值,能够成为犯罪的对象。被告人虽具有欺骗的嫌疑,但支付平台本身不具有自然人或单位的意识,不存在被骗的情况,所以法院最后认定其构成盗窃罪。
丁晓青说,本案也给网络公司提了个醒,平时的工作管理中应该更加细致一些,不要留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而像邓某这样的网游迷也要克制贪念,不要“一时聪明”而落得令人惋惜的结局。
来源:东方网
作者: 小米米    时间: 2011-7-4 15:45
不错不错.,..我喜欢  
作者: 孤星泪    时间: 2011-7-4 15:45
支持你一下下。。  
作者: 小米米    时间: 2011-7-4 15:45
楼上的稍等啦  
作者: 晚秋    时间: 2011-7-12 18:11
说的真有道理啊!
作者: 时光倒流    时间: 2011-7-12 18:11
说的不错  
作者: 晚秋    时间: 2011-7-12 18:11
支持一下  
作者: c1532    时间: 2011-7-19 13:36
应该加分  
作者: c1532    时间: 2011-7-19 13:36
多次欣赏,每一次都有一番震撼~   
作者: 流星    时间: 2011-7-19 13:36
我帮你 喝喝  
作者: anything    时间: 2011-7-23 01:23
楼上的稍等啦  
作者: anything    时间: 2011-7-23 01:23
加油啊!!!!顶哦!!!!!  
作者: anything    时间: 2011-7-25 15:54
谢谢分享了!  
作者: 查无此人    时间: 2011-7-25 15:54
我想要`~  
作者: hasee    时间: 2011-7-28 22:51
严重支持!
作者: 流星    时间: 2011-7-28 22:51
顶一个先  
作者: 查无此人    时间: 2011-7-28 22:51
鉴定完毕.!  
作者: e34    时间: 2011-8-3 13:29
回帖是种美德.  
作者: aizhijia    时间: 2011-8-3 13:29
我等你哟!  
作者: 一点点    时间: 2011-8-7 09:55
严重支持!




欢迎光临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_2024年软考学习应考交流_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 (http://bbs.tuandui.org.cn/) Powered by Discuz! X3.2